● 七
qī ㄑㄧ
英語 seven
德語 sieben (7)? (Num)
法語 sept,7
詳細字義
◎ 七 qī
數
(1) (指事。從一ㄣ。畫以紀數。本義:六加一的和)
(2) 同本義 [seven]
七,陽之正也。從一,微陰從中斜出也。——《說文》
其數七。——《禮記·月令》
七者,天地四時人之始也。——《漢書·律歷志》
七主星。——《大戴禮記·易本命》
七日得。——《易·既濟》。虞注:“震為七。”
凡攻木之工七。——《周禮·考工記》
有子七人。——《詩·邶風·凱風》
又如:七寶(佛經上指金、銀、琉璃、硨磲、瑪璃、珍珠、玫瑰);七出(舊指休妻的七種理由:無子,淫泆報會,不事舅姑,口舌,盜竊,妒忌,惡疾);七年;七秩(七十大壽);七雄(指戰國時秦、韓、魏、楚、燕、齊、趙七國)
(3) 七次 [seven times]。
如:諸葛亮七擒孟獲
詞性變化
◎ 七 qī
名
(1) 文體名。亦稱七體,騷體的一種 [a kind of literary form]。
如:七體(沿襲漢·枚乘《七發》而成的一種文體;漢·傅毅有《七激》,劉廣有《七興》,曹植有《七啟》,張協有《七命》)
(2) 舊時人死后每七天為一祭,直到四十九天為止 [seventh]。
如:頭七,二七,…
(3) 姓(明代有七希賢)
常用詞組
介於六與八之間的自然數。大寫作「柒」,阿拉伯數字作「7」。
文體名。參見「七體 」條。
民俗稱喪事每七日設奠一次為「作七」,由頭七到尾七共需進行七次,稱為「七七」。《北史·卷八一·儒林傳上·孫惠蔚傳》:「從綽死後,每至七日至百日,靈暉恆為綽請僧設齋行道。」《喻世明言·卷一○·滕大尹鬼斷家私》:「善繼只是點名應客,全無哀痛之意,七中便擇日安葬。」
(「七」字通常讀為陰平,惟口語中連用在去聲字及輕聲字之前時讀為陽平,如:「七月」、「七個」。)?
【唐韻】親吉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戚悉切,??音桼。少陽數也。【說文】陽之正也,從一,微隂從中衺出也。【書·舜典】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【註】七政,日月五星也。【詩·唐風】豈曰無衣七兮。【註】侯伯七命,車服皆以七爲節。
又詞家以七名篇,雖八首,問對凡七。七者,問對之別名,始枚乗七發,後傅毅七激,崔駰七依,曹植七啓,張協七命,繼之凡十餘家。
又三七,藥名。【本草綱目】言葉左三右四,故名。一說本名山桼。
又姓。明七希賢。
又人名。【續仙傳】殷七七,名文祥。【蘇軾詩】安得道人殷七七,不論時節遣花開。 【正字通】或通作?桼漆。柒。